那天下班晚,地铁站空荡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。他坐在长椅尽头,膝上摊着份过期的本地晚报,手指反复摩挲着报纸边缘,像在确认纸张的真实性。我下意识多看了两眼——西装袖口磨得起毛,皮鞋沾着未干的泥点,与这整洁的枢纽格格不入。当我拎着包经过时,他忽然抬头,眼神穿过昏暗的灯光直直刺来,又迅速垂下去,仿佛刚才的碰撞只是我的幻觉。 接下来三天,他总在相同时间出现,位置不变,报纸不变,连蜷起的指节都像复刻。第四天,他没带报纸,却捏着张对折的儿童画,蜡笔涂的歪斜太阳下,有两个人手牵手的影子。我鬼使神差地停下,他喉结滚动,将画纸朝我这边推了半寸,又猛地缩回。“你不该看这个。”声音干涩得像砂纸磨过木头。 跟踪他的念头是在那个雨夜疯长的。他拐进城西废弃的纺织厂区,雨棚滴答声里,我听见他隔着铁门与人低语:“…箱子还在老地方,但钥匙…”后面的话被风撕碎了。我蜷在生锈的管道后,看见他掏出打火机,火光照亮对面男人手臂上狰狞的疤痕。他们交接的物件很小,被黑布裹着,像捧着某种易碎的禁忌。 昨夜我做了个梦,梦见自己接过那个黑布包裹,打开后里面是半块烧焦的怀表,表盖内侧刻着“给阿哲,1987”。醒来时冷汗浸透睡衣。今晨邮箱里躺着一把黄铜钥匙,没有留言。而地铁站长椅空着,报纸被风吹起一角,露出背面手写的地址——正是我童年住过的老街门牌号。 雨又要来了。我握着钥匙站在纺织厂锈蚀的大门前,铁门缝隙里透出微弱灯光。他突然从阴影里现身,这次没有躲闪。“你终于来了。”他说,“第一章该翻页了。”他的袖口滑起,露出手腕内侧和我胎记一模一样的枫叶状疤痕。远处传来汽车引擎声,他把我往门内一拽:“他们提前了。” 黑暗吞没我们的刹那,我听见自己问:“你是谁?”他的呼吸喷在我耳际:“你忘了自己是谁,但东西记得。”门外车灯扫过,照亮地上拖行的水痕——不是雨水,是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