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搬进这栋老式公寓的第一个月,就被隔壁的动静折磨得神经衰弱。每晚十一点整,墙壁会传来有节奏的敲击声,像用指节叩打,又像某种钝器摩擦。物业查过两次,都说隔壁空置已久。第三夜,我贴在墙上监听,敲击声突然停了,接着传来湿漉漉的吸气声,仿佛有人把整张脸埋进了水里。 好奇心最终战胜了恐惧。我用手机摄像头沿着门缝探出去——走廊声控灯亮起的瞬间,我看见对门缝隙下淌出一滩暗绿色液体,腥气扑鼻。那扇门缓缓开了条缝,露出半张脸:皮肤像浸水的树皮,眼球是浑浊的琥珀色,嘴唇裂到耳根,正用细长的舌头舔舐门框边缘。 我僵在原地。它却只是看了我一眼,用沙哑的声音说:“吵到你了吧?我在蜕皮。”说完便关上门,再无声息。后来我才知道,它叫阿默,是这栋楼建成时就存在的“原住民”。人类住户换了一茬又一茬,只有它始终守着这间朝北的屋子,每三年蜕一次皮,蜕皮期会本能地敲打墙壁缓解痛楚。 我开始给它留门缝——放一杯温水,一盒止痛药。某天清晨,门缝下多了一束晒干的勿忘我,花瓣上凝着露水。再后来,它会在雨天帮我收晾晒的衣物,用宽大的掌心的温度烘干褶皱。邻居们抱怨的“不明气味”,其实是它焚烧蜕下的旧皮时散发的草木灰味。 直到开发商要拆除整栋楼。推土机开进院子那晚,阿默最后一次敲墙。我打开门,它站在月光下,皮肤已长出柔软的浅灰色绒毛。“我要去河滩的芦苇荡了,”它说,声音像风吹过空瓶,“那里有适合我们住的新泥滩。”它留下一个用蜕皮编织的网状物,轻轻一碰,便化作千万片闪着微光的鳞片,飘散在风里。 现在每当下雨,我还会下意识听听墙壁。只是再没有敲击声了。有时我想,或许所有“怪兽”都只是还没被理解的邻居,在各自的蜕皮期里,笨拙地活着。而城市最深的秘密,往往藏在一墙之隔的寂静中,等待一个愿意贴上去倾听的夜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