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皲裂得像老人的手背,连村口那棵老槐树都枯死了。树皮被剥光,露出惨白的筋骨。爹娘走前,把最后半碗混着观音土的糊糊塞给我,自己咽下了气。村里弥漫着一股死气,不是死亡,是比死亡更磨人的——等死。 我是在一个同样干裂的傍晚醒来的,脑子里多出些不属于这年代的记忆。最先烧起来的,是后山那片被大家视为绝地的乱石岗。别人只看见石头,我却看见雨后疯长的茅草根、藏在石缝里的野兔、还有一处渗着细流的泉眼。我拿着磨得发亮的柴刀,在众人麻木的目光里钻进乱石岗,半天后拖出一只野兔,身后还跟了三只。 “造孽哦,那地方饿死过人的……”老村长蹲在墙根,眼皮都没抬。 兔肉在缺油少盐的锅里翻滚,香气像一只手,挠着每个人的喉咙。我没多说话,只分了一碗清汤给最虚弱的二牛娘。她儿子已经饿得说不出话,喝完汤,浑浊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点光。 酒是后来才有的。我翻出祖辈埋酒的地窖——他们只说埋了“好东西”,谁也没当真。三坛粗陶罐打开时,浓烈的酒香惊飞了屋檐上最后一只麻雀。粮食酒,在这个连糟糠都珍贵的地方,简直是仙酿。 第一碗酒敬了天地,第二碗敬了老村长。他颤抖着接过,嘴唇沾到酒液的瞬间,猛地一抖,然后仰头灌下,呛得咳嗽,又大笑,眼泪混着酒淌进皱纹里:“辣!真他娘的辣!” 肉是后来才“炫”起来的。猎来的野猪、山鸡、连平日见人就跑的野狗,都被 nets 围了。女人孩子们负责收拾,男人们负责烤。火堆烧得旺,油脂滴在炭火上,嗤啦一声,腾起青烟,香气直冲云霄。没人再提“省着点”,骨头被嚼碎,肉汁被舔净。老村长抱着酒坛,醉醺醺地拍我肩膀:“后生,你是老天派来的吧?这哪是喝酒吃肉,这是……这是给魂儿续命啊!” 那一夜,村里没睡。酒肉气混着篝火的烟,冲散了积压三年的沉郁。有人哭,有人唱荒腔走板的山歌,有人抱着空碗发呆,脸上却带着笑。我坐在高处,看着这片被饥饿折磨得形销骨立的土地,第一次有了温度。酒是烈的,肉是香的,但比它们更烈更香的,是绝望中突然迸发的、活生生的喧哗。 灾荒还在,可我知道,有些东西不一样了。比如,当第二天的太阳升起,男人们自发去了后山,女人们开始用最后一点粟米尝试酿酒。老村长拄着拐杖,把我拉到祠堂:“你说,这算不算……逆天而行?” 我望着远处被炊烟唤醒的山峦,没回答。但我知道,当一群人决定不再等死,而是举起碗,咬碎一块肉时,天,或许已经开始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