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雨夜,林晚被推进山崖,身后是林家别墅的灯火与继母冰冷的笑。她滚落泥泞,昂贵的丝绸旗袍撕成破布,脚踝肿得无法站立。而黑暗深处,一双泛着黄光的眼睛逐渐靠近——是山里的猎户,部落里最凶悍的野人首领,阿岩。 他本可袖手旁观,却用粗粝的臂弯将她扛回山洞。林晚蜷在兽皮上,看着这个满身图腾、沉默如山的男人用石刀削尖木棍,用陶罐煮开浑浊的山泉。第一夜,他递来烤得焦糊的兔肉,自己啃着生肉。林晚苦笑:“你不怕我是麻烦?”阿岩只是往火堆添了把柴,火光在他疤痕纵横的脸上跳动:“山里的狼,不丢同类。” 接下来的日子,荒诞而温暖。阿岩教她辨山菌、设陷阱,用柔韧的藤蔓为她编防滑的鞋。部落的老巫师摇头:“她像温室的花。”阿岩却用熊皮给她垫出软床,采来崖顶唯一的蓝铃花插在她发间。当林晚第一次用石斧砍倒枯树时,他忽然大笑,震落山洞的碎石——那是他半个月来的第一个笑容。 林家寻人启事贴满城镇,悬赏金额足以买下半个山林。有人劝阿岩:“换笔钱,够部落吃三年。”他正用骨针为林晚缝补兽皮裙,针脚细密如绣:“她值多少钱,我不管。她咳嗽一声,我心就颤。” 真正转折发生在雨季。林晚高烧不退,阿岩背着她在齐腰深的洪水中跋涉八小时,找到山下废弃的卫生所。他不懂抗生素,却记得她提过“退烧要出汗”,便整夜用温水浸湿她的额头,自己冻得嘴唇发紫。黎明时分,她抓住他粗糙的手指:“为什么对我好?”阿岩望向窗外初晴的山峦,声音像磨过的石头:“那晚你摔下来,怀里还揣着给流浪猫买的猫粮——山里的东西,只救不弃。” 三年后,当记者在纪录片里看到这个在部落篝火旁教孩子们唱《茉莉花》的女子,问及感受。林晚抚摸着手腕上阿岩用狼牙为她磨的护腕,轻笑:“豪门弃我于泥沼,野人却赠我整座星空。所谓公主,不过是有人愿为你对抗整个世界。” 洞外,阿岩正将新摘的野莓放在她惯坐的岩石上,阳光穿过他浓密的发辫,像一顶金色的冠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