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日的雨丝细密如针,扎在沈清漪枯坐的窗棂上。三年前,她是以才女之名嫁入江家的;如今,她只是祠堂里那块写着“不贤”的牌位下,一个该被遗忘的弃妇。休书是昨夜由婆母身边的嬷嬷送来的,薄薄一张纸,压垮了她三年所有的忍辱负重。罪名是“善妒”,因为她拦了江怀远纳那烟花巷的柳絮为妾。可谁都知道,那柳絮是他早在成婚前就养在外头的。她争辩,便成了“不贤”;她沉默,便成了“冷僻”。这宅子的天,从来不是女人的天。 沈清漪没有哭。她只是静静看着铜镜里那张苍白却依旧清秀的脸,想起出嫁前父亲的话:“女子在世,如蒲柳,风来则伏。”可她不甘。若这世道只许男人书写“七出”之条,那她便亲手写下自己的“诉状”。她翻出陪嫁的最后一锭银子,托了唯一还肯与她说话的小厮,去城外寻那位以敢言著称、却屡次被贬的年轻御史——谢砚。 七日后,谢砚的轿子停在了江家那朱漆剥落的大门前。公堂之上,惊堂木响。沈清漪褪下素色褙子,露出里面一袭-prepared的、绣着血梅的赤红里衣——这是她为人妇三年来,第一次,也是唯一一次,穿红。她呈上的不是悲泣的诉苦,而是一份条理清晰的状纸:列江怀远婚前养外室、婚中转移财产、婆母苛待致她重病未愈的证据;更附上柳絮自愿作证、江家账房隐晦的账目。每一笔,都戳向“七出”条文中虚伪的疮疤。 最惊人之举,是她当堂解开发髻,青丝如瀑洒落。满堂哗然。她朗声道:“律法有‘妻告夫,虽得坐,而夫之罪亦断’之条。今日我告他,非为夫妻情断,是为这天底下所有被‘七出’二字压得喘不过气的女子,讨一个‘是非’二字!”她指着江怀远,又指向堂上“明镜高悬”的匾额,“若这镜只照妇人裙裾,不照男子衣冠,便是瞎的。” 结果出乎意料。江怀远被革去功名,柳絮被杖责逐出,沈家财产依法分割。沈清漪没要江家一文,她提着那只装了她所有旧物的柳木箱,走出那座吃人的宅门时,雨停了,天光刺眼。 后来,有人说她疯了,竟毁自己名节;也有人说,她开了个要命的头。只有谢砚在送她出城时,低声说:“你不是第一个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”沈清漪望着远处官道延伸向的苍茫,第一次觉得,风或许不是只能让人伏下,它也能,把种子吹向远方。她的怨,早已不是闺怨,是一把烧过灰烬后,指向苍穹的、无声的质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