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捏着手里发霉的帕子,盯着铜镜里这张陌生的脸,终于接受了现实——我穿成了自己写废的宅斗文《主母重生录》里,那个活不过三章的炮灰女配,原主是男主萧珩少年时落难,随手施舍一碗粥的“恩人”。 原著里,萧珩被继母陷害流放,在破庙饥寒交迫,原主路过,丢了一碗剩粥便成了他记忆里“照亮黑暗的月光”。可后来他重生归来,步步为营,迎娶了真正的女主、贤良淑德的主母苏婉,原主则因“贪图恩情、冒认功劳”被厌弃,最终病死在偏院。 可当我睁开眼,却看到十五岁的萧珩蜷在漏风的破庙角落,身上鞭伤渗血,眼神却冷得像淬了冰的刀子。他看见我,没像原著那样露出孺慕感激,反而猛地攥紧匕首,警惕地抵住自己喉咙——他在防贼,防所有可能趁他落难要命的人。 我忽然明白了:原著写的是“救赎”,可眼前这孩子,从未被真正救过。他吃的不是恩情,是生存的毒药。 我没递那碗剩粥。我转身走了,在镇上的药铺赊了金疮药和伤风散,又用最后一点碎银买了两个热乎的炊饼,回到破庙时,天已擦黑。 他盯着我,匕首纹丝未动。 “我知道你是谁,”我把东西放在他面前,没靠近,“萧珩,北境镇国公府的弃子。但你现在不是弃子,是猎物,被整个京城权贵圈养的猎物。你那位好继母,要的是你死,不是流放。” 他瞳孔骤缩。 “原主给你的那碗粥,是催命符。她回头就会告诉继母,你已被‘恩人’发现,灭口更方便。”我蹲下身,与他平视,“现在,我给你两条路。一,吃下这饼和药,养好伤,按原路被‘发现’,回到京城,继续当你的笼中雀。二,烧了这破庙,用我的名义消失,从此天下之大,再无人知萧珩曾死过一次。” 他盯着炊饼的热气,良久,抬手打翻了药瓶。 我心头一沉,却见他俯身,用匕首在泥地上划出歪斜的字:“为何帮我?” “因为,”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很轻,“你后来会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。而我,不想看你死在 chapter three。” 他笑了,第一次,带着血腥气的笑。然后他撕开炊饼,就着凉水吞下,又默默上药。走时,他留下一块染血的玉佩,上面刻着模糊的“珩”字。 三个月后,京城传出消息:流放途中,逆子萧珩坠崖身亡。而千里之外的江南,新开的“济世堂”药铺里,少年掌柜正用银针试药,手腕上那道鞭痕,在春日里泛着微红。 我知道,剧情已经偏航。真正的“恩人”,从不是施舍剩粥的善心,而是看透命运残酷后,递出的第一把刀,与第一条生路。而我的挑战,才刚刚开始——当萧珩以全新身份归来,他还会信,那个“消失”的恩人,从未贪图他的光吗? 庙里的香灰早被风吹散,可有些火种,一旦点燃,便再不会熄灭。